档案馆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组织拟定学校档案工作规划,制定、完善学校档案工作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
二、负责学校档案(党群类、行政类、教学类、科研类、基本建设类、仪器设备类、产品生产类、出版物类、外事类、财会类)的接收(征集)、管理和利用工作。
三、负责档案资源编研开发和宣传展示工作。
四、负责对各归档单位立卷指导和业务培训工作。
五、负责档案信息化建设工作。
六、负责档案管理队伍建设工作。
七、负责校史馆、黄大年纪念馆建设和管理工作,校史宣传工作和黄大年精神宣传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