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馆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组织拟定学校档案工作规划,制定、完善学校档案工作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
二、负责学校档案(党群类、行政类、教学类、科研类、基本建设类、仪器设备类、产品生产类、出版物类、外事类、财会类)的接收(征集)、管理和利用工作。
三、负责档案资源编研开发和宣传展示工作。
四、负责对各归档单位立卷指导和业务培训工作。
五、负责档案信息化建设工作。
六、负责档案管理队伍建设工作。
七、负责校史馆、黄大年纪念馆建设和管理工作,校史宣传工作和黄大年精神宣传工作。
周一至周五: 08:00-11:30 13:00-16:30
(周五下午及每月最后一个周三下午业务学习)
档案查询业务:85168736 证明翻译业务:85168375
立卷指导业务:85168301
周二至周日: 08:30-11:00
13:30-16:00
校史馆办公室:85168309
周一至周五: 08:30-11:00
13:30-16:00
黄大年纪念馆办公室:88502358
周二至周日: 09:00-16:30
(微信小程序搜吉林大学历史名人纪念馆预约参观)
历史名人馆办公室:80531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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