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制度
首页   >   法规制度   >   档案馆工作制度   >   正文

档案馆档案数字资源备份管理办法

编辑:信息科    发布时间:2023-06-08    点击数:

为了规范档案数字资源备份管理工作,防范各类风险和隐患,确保备份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电子档案管理办法》、《档案数字资源备份实施规范》、《吉林大学电子文件归档及其管理暂行规定》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条 档案数字资源备份对象主要包括档案管理系统、传统载体档案数字副本、归档电子文件、档案编研资料以及档案馆采集的其他数字资源。

第二条 按照分级管理原则对不同等级的档案数字资源有序实施备份工作,按照保存期限及重要程度不同,优先备份具有永久保存价值和重要保存价值的档案数字资源。

第三条 根据不同档案数字资源类型和规模确定相应的备份方式和载体。备份方式主要采用在线备份、离线备份、异质备份和异地备份方式,备份载体主要包括磁盘阵列、蓝光光盘库、学校私有云存储。

第四条 档案数字资源备份应制订相应的备份策略,严格按照备份策略实行定期备份。如遇特殊情况,需临时进行相关数据备份。

第五条 数据备份载体介质要严格管理、妥善保存。定期做好数据备份介质检查及维护,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第六条 指定具有相应能力的工作人员担任备份管理员和备份业务员开展档案数字资源备份工作,根据工作实际情况进行职责分工。

备份管理员负责组织实施备份工作,负责对档案数字资源备份工作进行总体规划和提供技术支持。

1.负责制定备份策略。包括选择合适的备份方式、存储载体、备份周期等。

2.负责维护备份系统、备份载体和相关设备,实施备份检测与迁移等。

3.在数据丢失或损坏情况下进行数据恢复操作。

相关科室指定备份业务员负责本部门档案数字资源的备份工作,依据备份策略执行备份业务,包括备份交接管理、备份验证、备份统计管理等。

附件:

吉林大学档案馆数字档案资源备份策略

备份对象

方式

备份内容

备份频率

存储载体

档案管理系统(数据库)

在线备份

全系统数据

实时

ROSE容灾备份系统

应用系统(数据库)





传统载体档案数字副本

离线备份异质备份

新增数据

根据项目进度备份

蓝光存储、云存储

档案编研资料以及档案馆采集的其他数字资源

离线备份异质备份

新增数据

每学期一次

蓝光存储、云存储

档案馆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    08:00-11:30      13:00-16:30

(周五下午及每月最后一个周三下午业务学习)

档案馆联系方式:

档案查询业务:85168736   证明翻译业务:85168375

立卷指导业务:85168301

校史馆开馆时间:

周二至周日:   08:30-11:00   13:30-16:00

(周一预约参观)

校史馆联系方式:

校史馆办公室:85168309

黄大年纪念馆开馆时间:

周一至周五:   08:30-11:00   13:30-16:00

 

黄大年纪念馆联系方式:

黄大年纪念馆办公室:85168309

官方微信

Copyright 2021 Powered by library, All Rights Reserved. 

吉林大学档案馆 版权所有 地址: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 电话:0431-85167409  邮编:130012

访问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