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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馆业务学习与培训制度

编辑:    发布时间:2017-11-16    点击数:

为了不断提高馆内工作人员的管理水平和业务素质,有计划地开展业务学习与培训活动,努力建立学习型馆室,制定本制度。

一、档案馆业务学习与培训活动每月安排一次。年初排定计划,每年安排十次左右。

二、根据工作需要将适当安排馆内职工参加国家和省、市档案主管部门组织的各种学习、教育和培训活动。一般情况下,在岗人员都应通过省、市地方档案主管部门的业务培训,具有相应的上岗资格证书。

三、业务学习与培训活动由综合科和编研科负责组织,综合科负责会务安排,编研科负责结合档案馆当前和长远的业务发展问题,提出业务学习与培训工作计划,明确每次学习与培训内容,确定中心发言人。

四、业务学习与培训活动要有针对性,要切实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并根据现实与长远发展需要,有针对性的组织馆内人员参与撰写学术论文和申报档案科研项目等活动。

五、业务学习与培训活动是档案馆加强业务建设,提升档案馆人员素质和工作水平的重要途径,是档案馆人才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持之以恒、常抓不懈。

六、业务学习与培训活动是档案馆正常工作的组成部分,并且做为考勤考绩的一项重要内容,综合科要认真做好记录纳入到年终考核。

档案馆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    08:00-11:30      13:00-16:30

(周五下午及每月最后一个周三下午业务学习)

档案馆联系方式:

档案查询业务:85168736   证明翻译业务:85168375

立卷指导业务:85168301

校史馆开馆时间:

周二至周日:   08:30-11:00   13:30-16:00

(周一预约参观)

校史馆联系方式:

校史馆办公室:85168309

黄大年纪念馆开馆时间:

周一至周五:   08:30-11:00   13:30-16:00

 

黄大年纪念馆联系方式:

黄大年纪念馆办公室:85168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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