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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馆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组织拟定学校档案工作规划,制定、完善学校档案工作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

二、负责学校档案(党群类、行政类、教学类、科研类、基本建设类、仪器设备类、产品生产类、出版物类、外事类、财会类)的接收(征集)、管理和利用工作。

三、负责档案资源编研开发和宣传展示工作。

四、负责对各归档单位立卷指导和业务培训工作。

五、负责档案信息化建设工作。

六、负责档案管理队伍建设工作。

七、负责校史馆、黄大年纪念馆建设和管理工作,校史宣传工作和黄大年精神宣传工作。



档案馆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    08:00-11:30      13:00-16:30

(周五下午及每月最后一个周三下午业务学习)

档案馆联系方式:

档案查询业务:85168736   证明翻译业务:85168375

立卷指导业务:85168301

校史馆开馆时间:

周二至周日:   08:30-11:00   13:30-16:00

(周一预约参观)

校史馆联系方式:

校史馆办公室:85168309

黄大年纪念馆开馆时间:

周一至周五:   08:30-11:00   13:30-16:00

 

黄大年纪念馆联系方式:

黄大年纪念馆办公室:85168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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